
7月6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陈霞主持,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陈霞传达了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了意识形态领域应当遵循的六项原则,指出院党委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意识形态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求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中心组成员会后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释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