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学期的了解,结合寒假家访及侧面了解,针对大一新生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无需做出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4日——3月10日
公示期受理电话:86159312 18503886307 86159182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0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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